全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作出重大调整由侧重专利转为面向知识产权全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国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工作提供指导和参照。“工作的领域拓宽了,层次加深了,措施也更加具体和切合实际。”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副司长马维野表示,过去的工作更加侧重于专利试点,现在则深入到整个知识产权领域,试点、示范同时推动,以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地推动全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协调发展。
根据该指导意见,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工作将按照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思路,遵循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和跟踪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各有侧重点的知识产权工作内容,构建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适应我国当前知识产权普及面日益扩大、内容日益丰富和层次日益提高的客观形势和发展需要。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将根据申报条件,在考察遴选的基础上批准一定数量的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政策与战略研究、人员培训、信息收集和经验交流等方面,多方位加大对其的扶持和服务。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单位要以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扩大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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