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泸市科函〔2004〕27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教科)局、有关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市局属事业单位:
近年来,国家、省将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费)作为审计重点,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管理,作好迎接国家、省、市科技专项审计的准备工作,从即日起,我局将在全市开展2001-2003年度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检查,请各级、各单位作好准备。
一、检查范围: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其中归口县区科技(教科)局管理的项目由各县区科技(教科)局汇总上报。
二、检查依据:国家、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经费是否及时到位;
2、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开支范围,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的行为;
3、项目经费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资金使用的绩效。
四、检查方法: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并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书面上报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第二阶段根据上报资料,市科技局将组织对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二00四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资金△ 检查 通知
泸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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