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10日发布消息,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10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结束了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基金的补偿范围为国家林业局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2004年中央政府将先期拿出20亿元人民币,对全国4亿亩的重点公益林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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