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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和支撑作用,大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科学技术部副部长 马颂德
    (2004年11月4日)
   
    同志们: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实施至今已经五年了。我首先代表科学技术部,向长期以来一直支持、关心创新基金工作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特别是财政部领导对创新基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创新基金每一步的发展都有他们的心血和智慧。没有财政部的强力支持,创新基金就没有今天。
    一、 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五年前设立的创新基金,是“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是我国在充分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提出的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
    作为我国第一个直接面向全社会各类所有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实施五年来,共受理申报项目20267项,经评审共批准立项4946项,中央财政实际投入34.61亿元,平均资助强度为70万元/项。创新基金率先突破了国家科技经费使用的原有模式,以规范透明的运作机制,努力探索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新模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效。创新基金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主渠道,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创新基金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带动了经济发展。五年来,创新基金有效地支持培育了一批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增加了出口,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全国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创新基金资助企业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长速度均高于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平均速度。截止2003年底,在已经完成验收的1690个项目中,创新基金共资助9.1亿元,这些企业在创新基金资助后实现销售收入510.6亿元,上缴税金55.5亿元,出口额3.6亿美元,新增就业人数3.4万人,比资助前分别增长了5.2倍、6倍、1.27倍和0.5倍。预计全部立项项目验收后,可为国家上缴税金191亿元,新增就业人数30.9万人。
    创新基金也大大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经过两年的扶持,原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有75.7%进入了中试或批量生产阶段,原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有53%进入了批量生产阶段,实现销售、进入市场的比例也由27%提高到了79%。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创新基金为我国科技经济的发展增强了潜力,其重要的作用还将在今后日益显现出来。
    创新基金积极培育和孵化创业企业,使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借助国家政策导向的力量,坚定了依靠技术创新求生存、求发展的信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提高了我国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质量。虽然科技型中小企业仅占我国全部中小企业的3%,但在《中国企业家》杂志连续三年评出的“未来之星――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中,创新基金资助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占了半数以上;2004年评选出的21家企业中,有13家属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11家申请过创新基金,并有10家获得了创新基金的资助。载止今年6月24日,在深圳中小企业板发布招股书的20家企业中,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18家,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有10家。获得今年中关村“十大软件品牌”的产品中,有7家企业的8个产品在种子期获得了创新基金的资助。
    2.创新基金引领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成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有效手段。创新基金运用市场筛选手段,对技术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但尚处于种子期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从而引领了一大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有效地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加快了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一是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创新基金突出了对原始性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在创新基金资助的4946个项目中,获得专利2489项,其中发明专利占35%;国家一类新药69项,二类新药105项,877项软件项目。80.3%的项目属于新产品技术和改进产品技术,属国内全新产品技术的占60%。
    二是促进了政府科技计划成果的转化,对促进政府科技研究计划成果的转移发挥了积极作用。创新基金优先支持了国家各类科技研究计划中处于国内外领先的技术成果。在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中,47.6%的项目来自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17.2%的项目为产学研计划成果。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占13%,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项目占85.17%。同时,可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占到了53%。创新基金还积极配合科研院所的转制工作,资助了一大批院所转制企业和从大学、研究院所中衍生出来的小企业。
    三是重点支持面向市场的技术产品。创新基金在强调所支持项目技术创新性的同时,突出强调其商业价值和产业化的前景。基金资助的每一项创新技术的应用,都带动着一项甚至多项国内外市场广阔的新产品的开发。一些技术产品还将会形成未来极具强大竞争优势的产业。
    四是重视创新型企业家的培养。创新基金重视创新型企业家的培育。据统计,在已资助的企业中,29%的企业由硕士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创办,其中由博士创办的企业325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达到340家。已完成验收的1690个企业,职工人数从23.3万人增加到33.9万人,新增就业人数近50%,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增加就业,特别是高端人员就业的场所,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是重点扶持了一批种子期的科技企业。在创新基金已资助的项目中,33%的企业为成立不足18个月的初创型企业,50%的企业在获得创新基金资助时生存期不超过3年;50%的企业资助前没有销售收入。基金项目立项前100人以内的企业占59.5%,不足50人的企业占41.1%。而经基金资助后的短短两年中,这些企业已经表现了很好的高成长性,其中的90%实现了销售收入增长,46%的企业销售收入增长了10-50%, 13.1%的企业销售收入增幅超过了100%。
    3.创新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促进了创业投融资体系的完善。五年中,中央财政实际投入创新基金34.61亿元,至2002年底,全国已有34个省、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或专项配套资金28亿元。还吸引了一大批金融机构、科技担保、风险投资对创新基金支助项目的支持。
    据初步统计,创新基金资助过的项目,有1/3以上获得了创业投资企业、战略投资企业的投入,吸引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接近创新基金本金的10倍。在已经验收的1690个项目中,9.16亿元创新基金吸引了158.8亿元资金投入,放大了17倍。其中创新基金只占5%左右;地方配套资金5.14亿元,占3.2%;新增银行贷款59.13亿元,占37.2%;企业自筹85.41亿元,占53.7%。创新基金的引导,对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融资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4.创新基金支持重点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创新基金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积极围绕“十五”国家科技计划发展目标,有选择地支持特定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为支柱产业群的形成中发挥较大的推动作用,改善了我国的产业结构。创新基金五年来向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等领域持续集中支持。在电子与信息领域,资助了1682个项目,占总立项项目数的34.02%,涉及软件技术、微电子技术、网络及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技术及智能交通技术等多方面,所支持的项目代表了电子信息产业领域的技术发展方向。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创新基金还适度向西部和东北倾斜。自2001年起创新基金特别安排了绵阳科技城专项,支持军转民项目。这些措施,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经济的发展。
    5.创新基金提高了企业综合素质,增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基金不仅在资金上“雪中送炭”,同时还积极引导科技创业企业规范企业管理,提高其综合发展水平。创新基金通过制定规范化的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的标准与程序,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提高了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竞争能力。调查表明,分别有91%和88.3%的受资助企业认为实施基金项目明显提高了自身的管理水平与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
    另外,创新基金也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据统计,受资助企业累计专利申请数量从申请项目前的2692件增加到4872件,增长率为181%,授权数量从1887件增加到3091件,增长率为163. 8%。
    创新基金的实施也使企业进一步意识到用国际的眼光、国际化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快了企业的国际化水平。
    6.创新基金探索了公共财政资金高效运作的模式和机制。创新基金充分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手段,针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基本特点,对传统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和有效的改革与创新。构建了“决策监督与专家咨询紧密结合、与管理实施相对分离”的管理模式,和“政府部门决策和监督、专家咨询和指导、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的三位一体的管理构架。
    创新基金实行邮寄申报、常年受理、竞争择优、公开透明、链式管理、跟踪问效、全程监理、社会监督等方式,通过建立市场竞争、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等手段,注重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形成了较为完善和规范透明的市场化的项目筛选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资金风险。
    创新基金在政府基金运作模式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得到了广泛好评。科技部、财政部认为创新基金是国家计划中最为规范运作的一个计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进行的评估也表明90%的企业认为创新基金的运作规范和公正;《中国纪检监察报》专门在头版以“创新基金拒绝‘跑部钱进’”为题给予高度评价;商务部连续两年将不同的四项计划委托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为他们组织评审和遴选。
    二、把握新时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基金工作的机遇和发展方向
    1.中小企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经济全球化,使科学技术正逐渐成为改变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面对当今科技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世界各主要国家都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选择,把强化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把科技创新投资作为最重要的战略性投资;并且对关系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技术和产业进行超前、积极的国家干预,以寻求实现创新跨越的突破口。2003年美国安排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联邦政府研究开发支出,欧盟国家提出到2010年将研究开发经费占GDP的比重提高到3%。
    近年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指导下,在航空航天、现代通信、生物医药等许多尖端科技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也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技术创新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上。一是原始性科技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不足。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等仅为5%左右。二是缺乏突破性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在美国授权的外国人发明专利中,来自中国大陆的仅占0.2%,而来自我国台湾地区的就占到6.4%。三是关键技术自给率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率低。在占固定资产投资40%左右的设备投资中,有60%以上依赖进口,高科技含量的关键装备基本上依赖进口。
    与科技发展水平同样,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存在很大的差距。首先是自身的研发投入强度出现了下降趋势。199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总量仅为19.62亿元,2000年虽然增长为405.61亿元,增长了20多倍,但其投入强度则从6.61%下降到了2.77%;即使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3年研发投入强度也仅为2.9%。其次,科技企业盈利能力出现比较大幅度的下滑;2003年科技百强企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为4.67%。2001年至2003年沪深两市大盘的收益率不断上升,但是科技板块净资产收益率则不断下降,而且几乎下降了一半。三是近年来我国虽然一直致力于推动创业投资机制的建立和发展,但目前出现了创业投资机构缩减、创业资本总量减少、政府性质的投资比重下降、创业投资机构的经营状况没有根本改观以及创业投资投向后移等特点。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相比,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和发展水平已远远滞后于经济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资金“瓶颈”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全球科技经济发展的趋势和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对科技创新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研究符合国际惯例创新模式。创新基金通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国家技术创新能力的做法,是许多后发国家应对全球化挑战的有效对策。
    2.充分认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重要意义
    首先,创新基金是政府鼓励创新的必然选择,符合国家战略的需要。企业竞争前政府投资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又由于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和信用担保,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些困难往往需要政府给予支持,使它们超越障碍。中小企业发展需要适宜的环境和集成,企业无法承担的系统整合任务,也需要通过政府支持来实现。创新基金是政府以专项资金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目的是发现新技术、培养企业家队伍、培育新技术和新产业。许多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说明了这一点。如美国的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被视为美国明日科技企业之星的摇篮;英国、日本、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工业化国家也制订了详细的科技中小企业发展计划,都把培育环境,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作为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主要战略。
    从我国的情况看,2003年,全国共有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从业人员960万,资产总额约4.5万亿元。我国专利的65%是由中小企业发明、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也是由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的,充分表明了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创新基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在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和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方面,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特别在对种子期企业的扶持和培育、帮助初创企业渡过“死亡陷阱”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创新基金通过提高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
      其次,创新基金的实施是改善和提高执政能力的有效手段。为了管好用好创新基金,科技部、财政部针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特点,大胆改革了政府部门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下的管理模式,始终坚持“引导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规范管理”的指导思想,从源头上加强监督管理的力度,探索出了一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规范、透明的政府基金运作办法,是新时期改善和提高执政能力的有益尝试。
    过去的五年,创新基金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上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创新基金成功创造的管理模式,对创新基金的良好运转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创新基金成为了体现国家意志和政策导向的“知名品牌”。今后,创新基金将发挥已有优势,继续探索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的新经验、新办法、新途径,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
    第三,创新基金的实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从本质上明确了科技进步与创新主导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创新基金设立以来,充分体现了政府基金的引导性、政策性和非盈利性等特点,也充分借鉴了国外同类基金管理的成功经验,开拓了全新的政府资金运作模式。创新基金这种通过市场化的项目筛选;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技术、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与创新;更多地关注原始性创新的运行机制,与科学发展观的精神是一致的。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资本市场、产业市场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一些结构性矛盾开始显现,以支持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为宗旨的创新基金也存在着运作模式、法制化建设等还不能适应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问题。如:在支持方式上,目前创新基金主要局限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资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有限,应当积极探索股本金投入。在法制化建设上,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通过立法,保证各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指导性文件是国务院暂行规定,缺乏对创新基金的法律规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发展的新途径既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三、努力开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新局面
    根据我国科技发展战略总要求,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今后几年创新基金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坚持“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市场导向、规范管理”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种子期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建立起政府与市场两种资源无缝连接的政策机制,推动建立更为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抚育网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基金工作下一步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国际惯例,借鉴国际经验,以支持企业竞争前研究开发为重点;注重创新基金与其它相关科技计划的衔接;集成资源,加强政府与市场组织的结合;充分发挥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金融环境。
    1.在发展战略上,继续深化制度创新,加大改革和探索的力度。创新基金是我国政府应对国际竞争而采取的符合WTO规则的制度安排,也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支持企业竞争前研发的举措。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要求创新基金必须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要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创新基金在“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战略。要进一步明确创新基金的功能定位、支持重点;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在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创新创业抚育网络、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成果转化方面,充分体现国家意志,强调政策导向。使创新基金成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最重要的手段。
    2.在创新基金定位上,要强化“发现、引导、聚集”功能。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要素驱动型逐步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科技创新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最强大的动力。创新基金必须逐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长全过程的支持。重点要强化“三大功能”。一是 “发现”功能,创新基金要在重“技术发现”的基础上,更加重视“价值发现”和“价值培育”,逐步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二是“引导”功能,要通过政府资金的引导,形成系统化的科技中小企业抚育网络;形成政府资金、民间创业投资、商业金融和资本市场相衔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培育链条。三是 “集聚”功能,通过创新基金的运作,带动大批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服务。
    3.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种子期企业的扶持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进技术创新。处在种子期的企业由于社会资本因风险巨大不愿投入,企业又无产品销售而无法实现资本积累。据统计,只有三分之一的企业能度过三年的初创期,中关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平均存活期为2.7年。目前中国尚无“天使投资“制度,所以政府对种子期企业的支持就显得尤其重要。创新基金要坚定不移地继续支持种子期企业,承担政府资金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强企业走自主创新道路的信心,为更广泛的技术集成和技术集群打下坚实的基础。
    要通过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催生创业企业,提高科技型企业的生存能力和发展能力;通过对能够面向市场和创造新市场的技术创新的支持,增强企业财富创造能力;通过对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支持,形成区域创新能力。
    4、在资助方式上,要在完善无偿资助、贴息方式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母基金等间接资本金投入方式。在进一步完善原有资助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探索创新基金通过风险补贴方式,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投入,鼓励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及信用评价等科技中介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息、管理咨询、培训等服务。
    实现由以无偿拨款为主向拨款与投资相结合的转变,探索建立“母基金”,并通过创业投资机构进行间接资本金投入。推进创业投资的健康发展。
    5、在支持对象选择上,坚持以企业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筛选的作用。要实现由技术发现向技术发现和价值发现并重的转变,即由单一支持技术项目向培育企业综合创新能力的转变。既要注重技术创新水平,更加注重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在项目申报、筛选、监理等主要环节,要积极推进与市场接轨。既体现国家意志,又能保持与市场选择的一致性。使公共财政发挥更大的市场效益。
    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各阶段的特点,建立从天使投资、创业抚育、政策性融资到资本市场的投融资体系,同时,通过专家系统,开展多种方式的培训,帮助企业提高市场化运行水平。有效缓解创业投资不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逐步解决技术创新、组织管理和市场开发水平较低等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形成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支持网络和绿色通道,使之成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6、在管理运行上,进一步突出创新基金“协同推进”的特点。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点的支持方式和手段。建立在资助、融资、投资、担保、创业培训、对外合作等方面全方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氛围,搭建共享的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服务体系完善的技术创新投融资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基金的管理,科技部正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快创新基金的法制化建设。
    创新基金管理要进一步依靠地方,要在管理的各个环节采取不同的方式,充分发挥地方的优势和积极性。各地方的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要积极扩大和推进“地方性的创新基金”,共同促进本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同时,加强与国家创新基金的互动,集成优势,共同发展。
    同志们,创新基金的设立,为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探索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 并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财政支持渠道。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全球科技经济的大发展、产业结构的大调整,创新基金的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有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有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创新基金一定能在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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